黃河流域自古以來就是一片富庶之地,這里擁有數千年連續(xù)不斷的絢麗文化和農業(yè)文明。
2021年9月,仰韶村遺址第四次考古發(fā)掘成果公布,在發(fā)掘出的仰韶文化中、晚期小口尖底瓶殘留物中,檢測出谷物發(fā)酵酒殘留,很可能是以黍、粟、水稻、小麥和塊根植物等原料制作的發(fā)酵酒。
這有兩個值得注意的對象:小口尖底瓶與谷物發(fā)酵酒,也即陶器與多種谷物。
它們屬于千年前仰韶文化和農耕文明的產物。
01
釀酒的器具——陶
這是一個關于陶的故事。
把制陶用的粘土,經水濕潤后,塑造成一定的形狀,干燥后,用火加熱到一定的溫度,可使之燒結成為堅固的陶器。
歷史上陶的起源仍是一個待解之謎。陶的發(fā)明,與農業(yè)經濟的發(fā)展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。我國是古代農業(yè)的發(fā)源中心之一,黃河流域地區(qū)首先培植了粟類作物,促進了人類定居生活的穩(wěn)定,從而提供了陶器產生的條件。
仰韶文化是黃河流域地區(qū)的土著文化。檢測黃河流域仰韶文化遺址出土的陶器發(fā)現,我國新石器時代制陶用的陶土都是經過一定選擇的,不是一般的黃土,而是紅土、沉積土、黑土或其它粘土,這些陶土中鐵的含量較黃土高,而氧化鈣的含量則比黃土低得多,使其具有較強的可塑性,可制造出較堅固且細致的陶器。
在仰韶文化兩千多年的發(fā)展歷程中,制陶技藝達到了,陶器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用具,并為人們釀酒提供了物質條件,進而促成了人工釀酒的產生。
有關酒的起源眾說紛紜,但在仰韶村遺址出土的小口尖底瓶里發(fā)現了谷物發(fā)酵酒殘留物,直接的考古證據表明,酒至晚產生于仰韶文化時期。基于新石器時代人們的生存條件,可以肯定的是,最早的人工酒是由陶器釀造的。
《禮記·月令》里有古人釀酒的記載,“秫稻必齊,曲糵必時,湛熾必潔,水泉必香,陶器必良,火齊必得。”此六種皆為釀酒必備之物,陶器在釀酒中所扮演的角色顯然是盛酒器、儲酒器。
02
釀酒的奧義——融
小口尖底瓶中檢測出谷物發(fā)酵酒殘留物中的物質有黍、粟、水稻、小麥和塊根植物等,不止一種糧食,而是多種谷物的融合。
酒的釀造,向來由多種物質融合而成。
較仰韶文化時期稍晚的夏商周上古三代,有較完備的釀酒工藝,《禮記·月令》中記載的釀酒六必之一原糧,“秫稻必齊”,表明釀酒原糧至少有高粱和稻米兩種。
秦漢時期,開始以麥制曲,有大麥曲、小麥曲等多種麥曲。東漢末年已能釀造九醞酒,即分批追加原料,使發(fā)酵液體重始終保持足夠的糖分,釀出的酒甘香醇烈。魏晉以后,九醞法普及于釀酒行業(yè)。
唐宋年間,酒與曲的種類繁多,釀酒原料也豐富多樣?!端问贰な池浵隆酚涊d:“凡醞用糯、粟、黍、麥等”。為增加酒的個性風味,釀酒人還會在酒曲中添加中草藥和豆類作物。唐朝孟詵《食療本草》,“酒有紫酒、姜酒、桑椹酒、蔥豉酒、葡萄酒、蜜酒及地黃、大豆、枸杞……皆可和釀作酒,俱各有方”。
元至明清,釀酒工藝高度成熟。酒料中融合多種物質,以增其風味特色。如明清時期北酒特色產品羊羔酒,將羊肉摻入酒料之中,釀成酒后脂香郁烈。再如民間流行的咂酒,用的是一種較為原始的釀酒方式,“咂酒者,以蜀黍和麥釀之”。
縱覽歷朝歷代釀酒之方,酒的生成,不是由一種糧食釀就,而是多種糧食的融合,這些糧食包含有稻、黍、稷、麥、豆等糧食作物。多種原糧合釀成酒,有著迥異的風味和功用,滿足著人們多種多樣的需求。
融合多種谷物釀酒,是一代又一代的釀酒人在實踐中摸索出來的。不同時代的物質文化水平及其人對酒的喜好,從中可以得到一定的反映。毫無疑問,沿襲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時期的多種谷物發(fā)酵酒,融合多種谷物的多糧酒是“天人合一”成就的物質文化遺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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